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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第一中国新能源汽车未来10年豪掷千亿

来源:源裕鑫汽配      发布时间:2011-04-29       阅读次数:

 近日,备受期待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再次成为舆论热点。3月26日,工信部副部长苏波明确表示,“工信部牵头制订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已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多部门联合上报国务院,不日将批复公布。”

和此前汽车振兴规划的短期性不同,此番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被提升国家战略的高度。作为国家确定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新能源汽车在未来十年计划投资额将达1000亿规模,销量规模锁定世界第一。

十年内达到500万辆产销量

日前发布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对新能源汽车发展路径已经有明确的描述:“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发展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技术。”根据业内披露的新能源汽车规划内容,“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实现产业化,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市场保有量达到500万辆。”

十年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目标又分为两步走,到2015年十二五期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市场保有量达到50万辆以上;中、重度混合动力乘用车保有量达到100万辆。同时,2015年要实现100万辆新能源汽车的生产能力,其中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要占50%。

规划还首次明确,从2011到2020年的十年间,中央财政将投入1000亿元用于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其中,500亿元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促进公共平台等联合开发机制;300亿元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200亿元用于推广混合动力汽车为重点的节能汽车。另外100亿元用于扶持核心汽车零部件业发展;50亿元用于试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强制政府采购推动规模化

通过大规模的投资,以及一揽子销售刺激计划,新能源汽车规划力推规模化和产业化。

规划配套了详细的财税政策。未来十年,购买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在2015年前,中、重度混合动力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消费税和车船税。同时,到2020年,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新能源及其关键零部件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100%加计扣除。

强制性的政府采购政策,也成为规划的亮点。根据规划,各级政府及公共机构,实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强制性采购,逐步扩大采购规模,至2015年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不得低于10%,节能汽车不得低于50%。

通过补贴和示范推广,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化,是一个已经在实行的计划。2010年,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扩大到25个,其中6个城市启动了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车按3000元/千瓦时进行补贴;对插电式混合动力车最高补贴5万元;对纯电动车最高补贴6万元。此番规划也进一步加大了示范推广的力度,共有300亿元将投入示范推广领域。